疫情防控期间,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使命,积极担当作为,做到了防疫不松懈,执行不停歇,既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也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179万执行款一步到位,为企业雪中送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真没想到,疫情期间法院办案还是这么有速度,这么快就能拿到钱。我们公司刚复工复产,这笔钱来得真的是太及时了,感谢执行局干警的付出和努力!”近日,执行局法官陈祥民接到吉林省某建筑有限公司的致谢电话。
申请人吉林省某建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江区某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受案后,陈祥民腊月二十九当天组织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的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调查了解情况,并冻结了该村委会的账户。此后由于疫情影响,又多次通过电话、手机联系被执行人和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经过不断地协调和劝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1 790 090元划入法院账户后,陈祥民立即履行各种法律手续,将案款一次性划至申请人吉林省某建筑有限公司的账户,为企业复工复产及时送上了一份保障。
成功调解一起执行标的价值2 091 691元的执行案件,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松原市某农机装备有限公司与前郭县某开发农机服务农业专业合作社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执行干警张纯波、孙冰冰受理案件后,在翻阅卷宗了解基本情况后,及时电话联系松原市某农机装备有限公司与前郭县某开发农机服务农业专业合作社,进一步了解案情。考虑到春耕将至,正是农机公司生产经营的黄金时期,强制执行耗费周期长,企业可能错过春耕的发展机遇期,执行干警张纯波、孙冰冰决定利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为企业复工复产护航。此后,二人多次在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之间做思想工作,情理并用,言明利害,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前郭县某开发农机服务农业专业合作社主动履行义务,将插秧机、水稻育苗播种机、玉米收获机、拖拉机等农用机械返还给松原市某农机装备有限公司。该案的成功化解,既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助力企业走出困境,又保障了企业更好的经营发展。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5 1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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