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进展情况报告
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情况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矛盾调处 中心、交通、医疗、消协、劳动争议调解平台的作用,对家事、 劳务合同、交通事故、医疗、土地承包经营、相邻关系、消费 者权益保护、物业服务、诉讼标的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人身、 财产损害及买卖、借款、租赁、承揽、保险合同等适宜调解的 纠纷,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 先行调解。
为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职能,我院向基层调解组 织派驻政治素质过硬、法律业务精良、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 负责基层组织矛盾纠纷工作的司法引导、业务指导。同时引进 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企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进驻诉讼 服务中心,接受法院委派(委托)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当 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由调解组织书面回函 不成功的原因,符合起诉条件的,我院及时依法立案。 在立案阶段设置程序分流员,对案件进行整合,将简单案 件与复杂案件分类处理,采取电脑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 辅的原则,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 通过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及时快速审理。将节省出的司法 资源用于对重大复杂案件的精审细判,缓解司法资源与司法需 1求的冲突,真正达到“当繁则繁、宜简则简、难案精审、简案 快审”的工作目的,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合理平衡。优化司法资 源配置,推进专业化审判。
为确保民商事繁简分流审判机制改 革顺利推进,根据机构人员与职能相适应的原则,调整民商事 审判力量,依据民事案件性质和特点进行精细化分工,由专业 审判团队对同类型案件或近似案件进行专门审理。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多元纠纷化解率不高。近两年来,我院向人民调解组 织、行业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分流案件 2500 件左右,调 解成功的案件大约 500 件左右,其余案件依旧回到法院进入到 诉讼中。基层调解组织人员组成良莠不齐、经费保障不到位、 工作积极性不高等等,均是社会矛盾多元纠纷化解率低的因 素。2、简易程序适用率有待提升。受陪审率指标考核影响, 一些法官还未转变观念,依旧适用普通程序与陪审员组成合议 庭审理案件;加之案多人少,有些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 件由于期限原因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3、人员、设备配备不到位。团队化的审判需要配齐辅助 人员,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基层法院人少,很难达到司改要 求的人员配置,同时智慧法院建设也要与之相匹配。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9-30 15: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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