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省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审判辅助事务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重塑再造,提升书记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为做好本轮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审判服务事务集约化改革,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是对传统审判辅助事务“大包大揽”模式的革命性变革, 旨在通过信息技术与司法审判的深度融合,实现审判辅助事务 从“线下纸质交接向在线无纸化协同转变”、“个人包干操作 向专人专岗专事转变”、“分头督促检查向集约管理指导转变”、 “承办法官承担全责向瑕疵差错精准问责转变”的新模式,驱动诉讼流程制度重塑,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力推进,加强组织领导
要将全面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作为数字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予以重点推进,紧紧依靠上级法院的指导,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成立以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审管办作为牵头部门,全面负责推进改革工作,集中处理关于审判辅助事务的意见建议、内部投诉、争议处置,视情提交党组会、审委会等进行后续处理,定期总结工作进展,分析问题和困难,提出应对措施。
(二)坚持立足实际,驱动流程重塑
要全面梳理审判全流程事务,精准审判事务的性质与定位, 以“成熟一个剥离一个”为原则,对辅助事务实施统一管理, 细化每一项辅助事务的操作规范、衔接方法,降低辅助事务的协调成本、运作成本,实现审判辅助事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办理,加速各类案件的流转速度,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促使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运作良好,提升公正司法的效率。
(三)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改革红利
聚焦长期以来存在的员额法官管全面难以专注核心事务、辅助人员懂全科难以向专业化转变、职权交叉难以明确分工等问题,最大限度地推动司法辅助事务的集约化,促进审判资源再配置、再优化,着力解决职责不明、交叉混岗、工作量饱和度不一等弊端,让法官回归审理者、裁判者本位,实现辅助人 员“专家式精通”的转变,大幅提升各环节操作效率、降低差错率。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以提升诉讼服务能力水平为着力点,打造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用最少的流程、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办理当事人程序性事务。
(四)坚持数字赋能,强化技术支撑
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技术部门支持,推动审判辅助事务模块升级优化,推动实现审判流程与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重塑交办制度,以事务交接的可视化管理,全面、细致、精准地展示审判辅助事务流程运作的全过程,做到处处有痕迹、事事有预警,提高审判流程运作与管理的可视化、 精准化、便捷性,切实提升办案体验,确保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要内容
聚焦“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目标和关键环节,重点完成审判流程重塑、司法责任、队伍管理、数字化建设等方面改革任务。
(一)梳理审判流程,逐步剥离辅助事务
1.梳理流程。审管办牵头组织民、行条线,全面梳理案件全流程,综合考虑诉讼程序、案件性质、操作难易等多方面的因素,精准定位每一项工作属性,对该项工作属于审判核心事务作出准确划分。
2.逐步剥离。进行非审判核心事务的剥离和分解,在前期梳理的立案、编扫、送达、庭前准备、案件办理、后审、卷宗等7个环节可剥离的辅助事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分类细化,“成 熟一个剥离一个”,将运作成熟且无需复杂交接的辅助事务纳 入集约办理。同时审管办要牵头细化每一项辅助事务衔接方法, 降低辅助事务的协调成本、运作成本。
(二)成立服务中心,确保办理标准规范
1.成立中心。在立案庭设审判服务中心,中心设负责人一名,由熟悉审判辅助事务运作的正式干警担任。所剥离的审判辅助事务,纳入中心集约办理,对从事书记员职责的审判辅助 人员,纳入中心统一管理。审管办参与中心建设,指导中心运作,协调审判团队与中心日常工作事务。
2.细化分工。根据审判辅助事务的类型,分别下设司法服务组、审前辅助组、审后辅助组、送达辅助组,其他辅助事务组。其中司法服务组主要承担服务当事人的责任,审前辅助组主要承担材料扫描、编 目、入卷等工作;送达组主要承担送达地址界定、送达任务跟踪、送达结果回填等工作;审后辅助组主要承担签发文书、审委会记录、司法公开、退费等工作;其他事务辅助组主要承担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信息平台、保全、鉴定等工作。
3.建章立制。审判服务中心出台接受事务办理的内部操作指引保障审判案件规范、及时、高效办理。出台内部考核办法, 加大辅助事务岗考核力度,正确评价审判辅助人员工作成绩和综合素质。
(三)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划定责任层级
1.制作三张清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 辅助事务团队三个层级,制作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清单,明确员额法官的主要工作职责为依法决定案件裁判结果、制作裁判 文书或者指导法官助理起草裁判文书、签发裁判文书等;法官助理的主要工作职责为办理审查诉讼材料、庭前证据交换、组织调解,草拟裁判文书等审判核心事务;审判辅助团队主要工作职责为审判团队提供辅助事务服务。
2.划定责任层级。根据三张清单的内容,对哪些行为应当法官负责、哪些行为法官不应当负责进行二元划分,院评查办对发改案件进行评定,根据职责清单内容,结合实体问题、程序瑕疵、主观过错、情节轻重、造成后果等不同情形,依照 “谁审理、谁负责”或“谁操作、谁负责”的追责机制进行追责,原则上各类人员仅对自己职责清单范围内的工作承担责任; 对接受指示、指派的工作,除指示、指派明显错误外,接受指示、指派人员不承担责任。
(四)探索新型团队,配套集约化运行
打造“1+1+X”模式。以“1+1+X”模式重构符合本院审判工作规律的审判团队和工作运行模式,即在业务庭为每名员额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其余书记员统一归入审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审判服务事务集约化改革的良性循环打下基础。
(五)依托内外平台,实现流转高效可视
1. 用足内网平台。深度释放全面应用无纸化办案的红利, 及时实现纸质材料电子化,使不同团队、节点的人员可实时共 享“同一本”电子卷宗,以并联式、集约化处理各项辅助事务。 同时对办案办公平台辅助功能模块进行全面分析,对能通过该 模块顺利完成衔接、协调的辅助事务,通过该模块完成。
2. 完善钉钉工作台。审管办把书面交办制度进行数字化处理,让信息化赋予流程强制执行力,实现事务交接可视化管理, 通过钉钉工作台,完善“审判服务中心”模块,设置事务流转 交接工作流,事务交接在线留痕,事务督办、办理反馈等一“DING”到人。打造审判服务中心辅助事务数据驾驶舱,进一步提升中心管理、运作的可视化。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9-30 1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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