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站位方面
我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我院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推进。积极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有关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积极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的扫黑除恶专项知识学习,确保提升干警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同时党组成员对各庭室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同时我院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扩大会议,组织干警学习扫黑除恶最新的司法解释,积极参加市扫黑办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借此提升了办案法官能力素质,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
二、案件办理方面
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过程中,我院始终坚持从严从快的方针,切实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及时有效的打击黑恶势力。为此我院成立了专业审判团队,坚持提前介入,做到早了解案情,为提高审判质效奠定坚实基础,并研究制定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坚持会商机制。对受理的每起涉黑涉恶案件制定审理进度表,并确保及时跟进,加快案件审理进度。我院法官干警利用休息时间组织案件商讨,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案件的审判效率,同时对于审理的每起涉黑涉恶案件在宣判前均做到向上级法院及区政法委汇报。目前我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1件,已结4件,未结7件,对于未结案件我院专业审判团队正在加快案件审理节奏,其中于洋恶势力集团案二次开庭已完毕,拟近期宣判;乔亮恶势力集团案,二次开庭审理已完毕,等待向上级法院汇报;曹沛军恶势力集团案已于9月6日二次开庭审理。
三、线索筛查方面
我院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下发关于各庭室开展“一案三查”的通知,持续深入开展对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的“一案三查”工作,同时加大行政拆迁案件和执行案件“一案三查”工作力度,对已经审结的案件进行排查的同时,将正在审理的上述案件纳入排查范围,进行排查。共对民事、执行、刑事、行政等31264件,进行认真筛查,共梳理出公安机关已经调卷侦查民事案件119件、执行47件可能存在套路贷犯罪,刑事嫌疑人可能存在犯罪线索55件,行政暂未梳理出涉黑涉恶线索。对“一案三查”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及时发现线索及时移送。同时由纪检部门向各庭室下发关于深挖“保护伞”线索的通知,各业务庭室就本庭室所受理的案件进行仔细筛查研判,深挖“保护伞”线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我院发现涉黑涉恶线索3条,均已移送至相关部门。
四、打财断血方面
我院对审结的有随案移送涉案财产的涉黑涉恶案件,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及时处置涉案财产。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进一步加大审查的力度,注重审查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封、冻结、扣押。依法加大对黑恶势力案件被告人适用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对骨干成员、其他犯罪成员加大处罚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截至目前,我院已审结的4起涉黑涉恶案件,对其中3起判处了相对较重的财产刑。杨会艳案中,没收杨会艳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共处以200万罚金;鲍金刚案共处以13万罚金;李杰案共处以120万罚金。
五、宣传发动方面
我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发动,制定《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制作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和印有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及举报方式的宣传单、手拎袋、纸抽、水杯、海报、横幅等在辖区内向市民宣传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在院外设置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横幅、举报信箱,在院内设置宣传栏、走廊设置扫黑除恶宣传内容,营造扫黑除恶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扫黑除恶咨询台,开通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并在显著位置摆放宣传手册、海报、纸抽、一次性水杯、方便袋等供当事人阅览和使用。利用“宁法微讯”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动态30余条。通过《松原日报》、《松原晨讯》,多次在法治专栏发布新闻报道、专版。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扫黑除恶的相关信息。由院党组成员带领分管庭室干警,深入开展“三走进”宣传活动,将扫黑除恶工作同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形成营造人人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一是进学校,针对校园欺凌问题,结合专项斗争,走进松原职业技术学院,向400余位师生进行扫黑除恶知识宣讲。二是进社区,通过讲座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増强法律意识。三是进乡村,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法官干警深入乡镇集中开展调研、法律宣讲4次。结合包保帮扶贫困村工作,动员群众揭发检举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
六、协调配合方面
认真学习市中院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人民法院提前介入侦查、审查起诉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按照规定就提前介入的时间、启动、方式、工作开展等内容开展工作。我院在党委政法委、扫黑办的统一指挥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了同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参与涉黑涉恶案件研判。对于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的疑难复杂案件,强化同公安、检察机关的会商研判,同时对于正在审理中的涉黑涉恶案件证据存在问题的,立即上报党委政法委和扫黑办,协调公安、检察机关解决问题,及时审结案件。同时我院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扩大会,加强思想动员,细化统筹各部门具体工作。领导班子把扫黑除恶各项要求部署贯彻到分管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带领各部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七、综合治理方面
我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确保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以年度为单位制定了《宁江区人民法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职能,我院派驻4名政治过硬、法律业务精良、调解经验丰富的干警,负责基层组织矛盾纠纷工作的司法引导、业务指导。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切实解决“告状难”、“申诉难”问题。结合审判活动,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讲法等形式,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干警8次共40余人深入农村、社区等地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促进了综合治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黑涉恶案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按照要求移送,推动问题线索反馈工作的有效衔接。针对案件反映出的社会管理、行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有利于打击犯罪,现已发出2份司法建议。确保扫黑、除恶、治乱协调推进,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区法院将认真落实相关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大局、服务大局,履行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法治宁江、平安宁江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并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7 14: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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