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情况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矛盾调处中心、交通、医疗、消协、劳动争议调解平台的作用,对家事、劳务合同、交通事故、医疗、土地承包经营、相邻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物业服务、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人身、财产损害及买卖、借款、租赁、承揽、保险合同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先行调解。为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职能,我院向基层调解组织派驻政治素质过硬、法律业务精良、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基层组织矛盾纠纷工作的司法引导、业务指导。同时引进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企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进驻诉讼服务中心,接受法院委派(委托)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由调解组织书面回函不成功的原因,符合起诉条件的,我院及时依法立案。
在立案阶段设置程序分流员,对案件进行整合,将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分类处理,采取电脑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原则,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及时快速审理。将节省出的司法资源用于对重大复杂案件的精审细判,缓解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的冲突,真正达到“当繁则繁、宜简则简、难案精审、简案快审”的工作目的,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合理平衡。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专业化审判。为确保民商事繁简分流审判机制改革顺利推进,根据机构人员与职能相适应的原则,调整民商事审判力量,依据民事案件性质和特点进行精细化分工,由专业审判团队对同类型案件或近似案件进行专门审理。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多元纠纷化解率不高。近两年来,我院向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分流案件2500件左右,调解成功的案件大约500件左右,其余案件依旧回到法院进入到诉讼中。基层调解组织人员组成良莠不齐、经费保障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等等,均是社会矛盾多元纠纷化解率低的因素。
2、简易程序适用率有待提升。受陪审率指标考核影响,一些法官还未转变观念,依旧适用普通程序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加之案多人少,有些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于期限原因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3、人员、设备配备不到位。团队化的审判需要配齐辅助人员,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基层法院人少,很难达到司改要求的人员配置,同时智慧法院建设也要与之相匹配。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9-30 09:14:26
访问次数: